爱看文学 > 抗日之铁血战魂 > 第401章 雨夜奔袭2

第401章 雨夜奔袭2

推荐阅读:全职艺术家大魏读书人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唐枭乘龙佳婿长宁帝军医妃惊世1852铁血中华超级兵王

一秒记住【爱看文学 www.2kwx.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老冯和老丁都被震撼了,这不正是他们梦寐以求的生活吗?他们折腾了大半辈子都没能过上这样的好日子,估计这辈子也没什么希望了,但他们可以用手里的枪去为自己的后代拼杀出这样的好日子啊!老冯看着老丁问:“老丁,你觉得怎么样?”

    老丁捋捋胡子说:“我觉得是这个道理。”

    老冯咬咬牙对那名侦察兵说:“好,我加入你们!不过我有一个条件。”

    那名侦察兵扬了扬眉毛问:“什么条件?”

    老冯指着老丁说:“让他回家。他年纪比我大,已经打不动了,不要再拿它当炮灰。”

    老丁急了:“老冯你犯什么傻,我们是一起出来的,当然要一起回去,我扔下你自己跑回去算什么啊?”

    老冯说:“你打不动了,我还打得动,当然是你先回家……别说了,总得有人拿起枪去打仗的,帮我照顾一下我的老婆孩子,告诉他们,如果三年之内我还回不了家,就别等我了。”

    老丁大叫:“老冯!”

    那名侦察兵笑着打断他们:“好了,别搞得那么煽情,跟生离死别似的。”他对老丁说:“你这年纪确实不适合上战场了,听他的安排,去拿遣散费然后回家吧,我保证三年之内他就回到你们老家,跟你做到一块喝酒了。”

    老丁当然放心不下,在战场上混了这么多年他知道,八路军所要面对的对手绝不是军阀混战时那些臭鱼烂虾能比的,跟日军硬碰硬的交锋可谓九死一生,你让他怎么放心的下。但这时侦察兵已经将草棚里还活着的伪军都给押出来往后面送了,他也只能跟上,一路频频回首看着老冯,像是要将他的样子深深的刻入自己的脑海里,因为他知道,这次说再见就不知道还能不能再见面了。

    目送俘虏被押走之后,那名侦察兵笑着对老冯说:“你们的交情倒是挺好的。”

    老冯说:“我们是同一条村的,他比我大几岁,在我十六岁那年我们一起被北洋军阀抓了壮丁,这么多年我们一起出生入死,是他一次次把我从死人堆里背出来的,如果没有他,我早就不知道死了多少回了。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是在我心里他就是我的大哥,比亲哥还亲的大哥。”

    那名侦察兵说:“所以你更要拿出你的本事啦,帮助我们打赢这场战争,早一天结束战争,你就可以早一天回家,去见你的大哥了……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老冯说:“叫我老冯好了。”

    那名侦察兵说:“老冯是吧?我叫陈宇杰,是第13团侦察连的连长。你年纪比我大,叫我小陈好了。”

    老冯紧张的说:“我还是叫你连长吧,你官比我大,叫你小陈显得不尊敬你。”

    陈宇杰说:“不用,你随意就好,我们人民军队没那么多讲究。”从地上捡起那只被他一枪打落的步枪看了看,有点惊讶:“英七七?很老的枪了,在战场上挺少见的,你居然用这玩意?”

    老冯说:“这枪不错,打的远,打的准,射速也快,我很喜欢用它。”遗憾的叹了一口气,“可惜的是子弹不好搞,它射速再快也没用,打上三五枪就哑火了。”

    所谓的英七七,其实就是大名鼎鼎的李恩菲尔德步枪,这款步枪是1896年开始装备英军的,到现在都快半个世纪了,可谓历史悠久。它性能可靠,精度也不错,最重要的是射速非常快,英军老兵可以用它在一分钟之内打出40发子弹,数百上千只这样的步枪同时开火……不难想象这是何等凶猛的火力。德军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时候就尝到了它的厉害,双方第一次交手,英军火力全开,以每分钟40发的速度朝德军疯狂倾泻火力,把德军打的尸横遍野,还以为遭到了重机枪扫射!这样的射速是没有办法维持太久的,顶多一分钟,但仅仅是这么一分钟也把德国佬给吓尿了,战斗结束后心有余悸的称之为“疯狂的一分钟”。

    中国没有自己的军工业,只能到处买买买,或者接受其他国家的援助,直接后果就是中国军队的武器装备成了个大杂烩,在一个连队里你可以找到五六种不同口径的步枪,这一点都不夸张……是不是有点眼熟?没错,目前仍有一支军队也是这个鬼样的,那就是三哥。英七七步枪同样通过种种途径流入了中国,并且被中国士兵所使用。不过这款传奇步枪在中国似乎有点水土不服,它最大的优点就是射速极快,但是在弹药奇缺的中国军队,这个优点反而变成了它最大的缺点,甭管是国民政府军、八路军还是新四军,一名普通士兵子弹袋里的子弹往往都是个位数,打了几枪就得在上刺刀或者撤退之间做一个选择了,李恩菲尔德步枪那超快的射速有个鬼用!所以不管是八路军还是国民政府军都很少使用这款步枪,倒是那伪军用的比较多,因为他们压根就用不着为打完子弹后是上刺刀还是撤退而纠结————必然是向后转撒腿跑啊!

    陈宇杰把手指头塞进枪口,往里面探了探,摇头说:“膛线都快磨平了,不能再用了。”

    老冯有点紧张:“不用他那我用什么?总不能让我赤手空拳的上战场吧?”

    陈宇杰有点好笑:“你的加入我们侦察部队了,还愁没有枪用?”招了招手,马上走过来一名侦察兵,把两只备用的步枪递给陈宇杰。陈宇杰把这两支枪递给老冯:“自己选一支。”

    老冯借着手电筒的光看了看,第一只枪管比较短,下面装着一个弹鼓,这是冲锋枪,一个弹鼓里面装有六七十发子弹,火力那叫一个凶猛。第二次则是一支中规中矩的步枪,不同的是它的弹仓做了改进,变成了一个固定弹匣。

    陈宇杰解释:“这是水连珠步枪,打得远,打得准,性能可靠很好用。不过我们侦查部队往往都是在一百米几十米距离跟低军短兵相接的,所以对火力的依赖更大一点。为了提高它的火力,我们绞尽脑汁终于想出了这么个改装的办法,就是给它加装一个十发弹匣,可以连续射击,打光了十发之后把弹匣取下来,换一个新的上去,又可以继续开火,大大提高了火力密度,同时也兼顾了射程和精度,两全其美。”

    老冯不由得赞叹:“居然能这样改枪?你们真厉害!”

    陈宇杰说:“其实这枪也就这样了,再怎么改也不会有质的改变……”说到这里,他露出一丝遗憾的神色。他知道有一种步枪叫81式,拥有步枪的精度,机枪的射速,只需要一两支就能压得二三十名拿栓动步枪的士兵头都抬不起来。本来他们第13团侦察连很有希望用上这种步枪的,但是……

    但是,随着那位神通广大的薛先生被司令员拐走,他们正常人也就与这种极其先进的步枪擦肩而过了,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机会重新见到这种步枪。

    才见识过81是自动步枪这么先进的玩意之后,再看看以前眼馋得不行的水连珠步枪,他都有点看不上眼了。不过老冯没有这么高的眼界,一支波波沙冲锋枪,一支崭新的水连珠步枪,就让他欣喜若狂了。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改装过的水连珠步枪:“这支!”

    陈宇杰有点意外:“为什么不选择冲锋枪?冲锋枪不是更好用吗?”

    老冯憨厚的笑笑:“用惯了步枪,用冲锋枪不习惯。”

    陈宇杰直摇头:“你呀,就不是享福的命……拿着!”说着,就把一包沉甸甸的东西递了过来。老冯接住一看,那是一大包子弹,看这份量,起码一百发!他问:“这是我们班的弹药吗?”

    陈宇杰说:“你自己用的!”又把两个空的弹匣递过来,“有空的时候往里面压满子弹,别偷懒,不然等到战斗爆发,你可能永远都没有机会压子弹了。”

    老冯一个劲的点头:“我一定会把所有弹匣都压得满当当的!”

    一名侦察兵走过来,说:“连长,这个前哨站处理好了,可以实施下一步的行动了!”

    陈宇杰拿出一台对讲机一连拨下好几个号码,用暗语询问其他小队的进展,两分钟后他结束对话,满意地说:“其他四个小队也顺利解决了敌军的前哨,通知大部队,可以行动了。”

    那名侦察兵问:“那接下来我们该做什么?”

    陈宇杰说:“换衣服,过河!”

    老冯这才注意到,有好几名侦察兵从草棚里抱出一撂黄狗皮……这些衣服从哪来的就不言而喻了,说真的,他挺同情那帮被扒得只剩下一条裤衩,还得淋着雨被人押着往后送的可怜虫。由此可见,选择加入八路军是很明智的,不然的话,此时在那帮光着屁股淋雨走路的俘虏队伍里,肯定少不了他一个!